2022年3月15日,广东省民政厅向全省性社会团体下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范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一)。据此,为推进广东狮子会(下文简称“本会”)内部治理,经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现参照该通知的有关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副组长:郑仕荣、邱军、杨建炜、吴强、谭德球、陈世君成员:陈影、罗毅坪、邓乃根、简文华、张小华、区浩景、李加伟、冯洪刚、陆鹏毅、麦耀棠、刘俊伟、胡春龙、黄永龙、邓继东(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问题。(三)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四)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活动开展不合规问题。(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月23日至4月11日)。各会员管理部/代表机构、委员会、服务队必须认真对照4个方面整治内容,结合自身实际,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立行整改(详见附件二《广东狮子会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表》)。(二)本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检查阶段(2022年4月12日至4月29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进行整改情况检查。(三)省民政厅检查阶段(2022年5月)。省民政厅将联合业务主管单位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全省性社会团体开展现场检查和抽查审计工作。(四)整改提高阶段(2022年6月)。省民政厅将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不规范行为较轻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立即予以取缔。请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委员会、服务队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促进组织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1.《
附件1: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范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