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狮子会(下文简称“本会”)活动介绍礼仪,根据《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及相关规定,遵循尊重、适度原则,现通知如下。本会及各内设机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开展的各类会务、服务、交流等活动(不含服务队就职仪式)。在狮子会组织内开展、无外单位参与的活动,采用狮子会文化“大会主席制”模式;如遇有外单位参与活动的,不采用“大会主席制”模式,应按照政府机关或社会通用会务礼仪,对坐席、介绍及致辞顺序进行安排,本会的大会主席应以“活动负责人”(非嘉宾)的身份介绍及致辞。(1)优先介绍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含其他狮子组织)领导。政府部门人员介绍名单排序,应以其提供的排序为准。(2)对本会有特别或重大贡献的社会人士或会员可在政府部门领导后介绍,按其所在社会组织最高职务或所在企业最高职务介绍。如遇有外单位参与活动(含其他狮子组织)的,主办方须提醒其提前向本会发出公函,本会将安排对等接待。如无,均视为非公身份出席,主办单位将不予介绍及对等接待。对本会出席人员介绍,应依次先理事、后监事;先现任、后上年度或历任;先主办机构、后其他机构。(1)内设机构主办的活动,其部长应在本会常务理监事后介绍,副部长(非理事)应在本会理监事后介绍。(2)内设机构专业/工作职能及专业/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其主任(非理事)应在协调分管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理监事后介绍。(3)会员管理部/代表处主办的活动,其总监、党总支书记、监督组组长应在本会常务理事、常务监事后介绍;其监督组副组长、上年度总监、副总监、前总监(非理事)应在本会内设机构部长后介绍。(4)如会员身兼多职可根据其出席该活动代表的身份,在相应的位阶进行排序介绍。(1)在狮子会组织内开展、无外单位参与的活动,介绍人员一般不超过20名;如遇有外单位参与活动的,采取职务及人数对等介绍原则。(2)致辞顺序按位阶由低至高进行,建议发言人数不超过3名。大会主席(活动负责人)应主动关注主持稿及流程,如出现介绍颠倒或错漏时,应及时提醒大会主持后补介绍并表示歉意。
请各机构认真阅读以上通知要求,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