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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预告 |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狮子会辖下服务队财务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狮子会秘书处      发布日期:2016-12-06      点击人次:2758



广东狮子会全体会员:

  为进一步强化本会财务管理,维护本会的公信力,根据《广东狮子会章程》等制度及理事会决议等的要求,经会长团队研究决定,重申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特发通知如下。

  一、各服务队不得截留行政经费(包括新老会员及准会员会费收入、行政经费捐赠收入、行政经费利息收入)、服务经费(包括爱心人士捐赠、义卖、各种筹款及利息收入),须统一汇入本会账户。

  二、凡以本会名义筹集而未纳入本会账户的,一律视同私设小金库。

  三、各服务队须做好行政经费及服务经费直接汇入本会账户的指引工作,凡各服务队会员、干事代收一切行政经费和服务经费的均属个人行为,在代收后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汇入本会账户,否则视同私设小金库。

  四、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为各服务队自查纠正期,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拒不改正的违规的服务队和服务队队长、司库、干事,本会将做出以下严肃处理。
  1.对知情不报的服务队干事暂停发放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对服务队及服务队队长、司库、干事等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违规的服务队队长须书面检讨并向本会作出留存保证书,本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4.违规的服务队及服务队队长、司库、干事等相关人员不得参与本年度内的任何评奖活动。
  5.违规的服务队队长在三年内(三个狮子会年度)不得参与竞选理事的竞选;不被受聘为本会理事、专区主席、分区主席、委员会主席等职务;不被聘为讲师团讲师、导狮团导狮;不得担任新服务队的指导狮友。

  特此通知,希各知悉。

广东狮子会秘书处
2016年12月5日




广东狮子会全体会员:

  为进一步强化本会财务管理,维护本会的公信力,根据《广东狮子会章程》等制度及理事会决议等的要求,经会长团队研究决定,重申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特发通知如下。

  一、各服务队不得截留行政经费(包括新老会员及准会员会费收入、行政经费捐赠收入、行政经费利息收入)、服务经费(包括爱心人士捐赠、义卖、各种筹款及利息收入),须统一汇入本会账户。

  二、凡以本会名义筹集而未纳入本会账户的,一律视同私设小金库。

  三、各服务队须做好行政经费及服务经费直接汇入本会账户的指引工作,凡各服务队会员、干事代收一切行政经费和服务经费的均属个人行为,在代收后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汇入本会账户,否则视同私设小金库。

  四、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为各服务队自查纠正期,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拒不改正的违规的服务队和服务队队长、司库、干事,本会将做出以下严肃处理。
  1.对知情不报的服务队干事暂停发放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对服务队及服务队队长、司库、干事等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违规的服务队队长须书面检讨并向本会作出留存保证书,本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4.违规的服务队及服务队队长、司库、干事等相关人员不得参与本年度内的任何评奖活动。
  5.违规的服务队队长在三年内(三个狮子会年度)不得参与竞选理事的竞选;不被受聘为本会理事、专区主席、分区主席、委员会主席等职务;不被聘为讲师团讲师、导狮团导狮;不得担任新服务队的指导狮友。

  特此通知,希各知悉。

广东狮子会秘书处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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